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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车、电动车的花都市民看一看,这些死亡教训,问你怕没?

今日花都 2022-01-15



进入夏季以来

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事故

呈多发态势

在一些交通事故案例中

部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不具备驾驶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且无证驾驶

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其中不少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驾驶过程中随意性大,逆行、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让我们一起看看发生在身边的

摩托车、电动车事故案例

从中吸取教训,避免悲剧的发生


案例1:

  2018年06月21日,邓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车搭载徐某沿湖畔路由东向南左转弯进入花都区建设南路,遇徐某昌驾驶粤A3XXXX号小型轿车沿花都区建设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建设南路与湖畔路路口以南约22米时,双方避让不及发生碰撞,造成邓某、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其中,徐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检验鉴定及视频监控:


  ●此事故因邓某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轻便两轮摩托车,搭载乘客(没有戴完全头盔)上道路行驶时,没有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的主要原因;


  ●徐某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没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律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的次要原因。



 

案例2:

  2018年06月03日,任某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沿S118线北侧路面由东往西行驶至炭步镇118省道时,追尾撞向临时停放在路边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任某受伤及两车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任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视频监控和检验鉴定等证据证实:


  ●任某醉酒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其过错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任某在道路上临时停放车辆时,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其过错行为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2018年1月1日至7月31日

花都区内涉及

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事故

 689宗 



●为了您自身的安全,为了交通环境的有序、安全和畅通


●请您遵章守法,自觉拒绝驾乘“五类车”




来源:今日花都(ID:hdbnews)

图文:冯理聪 通讯员 花公宣

编辑:花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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